首页   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编制管理     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机关建设     学习交流  
·关于印发《2017年度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槐荫区建筑建材管理处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济南市槐荫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编制管理
贵州省六盘水市出台新举措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日期:2015-08-07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控编制总量、盘活存量资源,近日,贵州省六盘水市编委向全市印发《关于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提出“五严”要求,切实把机构编制管住管好。
  一是严格审批新设立事业单位。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今后,不再审批设立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停止审批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除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文件规定外,原则上不再审批设立公益性事业单位;确需新设事业单位的,坚持“建一撤一”原则,确保事业单位机构数在2012年基础上只减不增。
  二是严控编制总量。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以省下达我市2012年底编制总量为基数,确保编制总量只减不增;通过推进改革和加强管理,建立完善控制编制总量长效机制,严控编制总量的同时,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编制的需求。
  三是严格编制管理。行政编制管理要落实好消化党政机关超编人员工作,按规定使用好现有行政空编,事业单位空编由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收回,分级统筹;使用空编优先保证重点领域,优先考虑高层次紧缺人才用编,确保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编制,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建立人员编制年度使用计划申报制度,严格按照空编数20%的比例向机构编制部门申报年度用编计划。
  四是严格编制职数使用申报制度。各部门用编和使用领导职数严格执行事先申报制度,对使用编制和职数未进行事先申报的部门,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不予办理人员调配、招考录用、遴选及干部任职、工资审批等手续;机构编制部门不予办理人员列编手续;财政部门不予核拨人员经费和纳入工资统发范围。
  五是严肃机构编制纪律。重申机构编制管理纪律,建立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行为联动机制,对擅自设立事业单位和超编制、超职数配备人员等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行为,机构编制部门将协同纪检监察、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审计等部门对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 邮编:250117 联系电话:0531-87589174
ICP备案号:10200544 联系邮箱:dzzwz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