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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委编办三举措严控财政供养人员
日期:2015-08-07   浏览量: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区、州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进一步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委采取编办三项措施严控财政供养人员。
  一是建立控编减编机制。建立控编减编办法,市直事业单位除教育、卫生、2014年新成立的单位和2015年新增编制的单位外,其他事业单位自然减员出的空编全部收回,实行集中管理。对收回空编的单位,确因履行职责需增强人员力量的,要通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解决,逐步减少财政供养人员,确保不突破2012年底财政供养人员总量。
  二是新成立的单位和2015年新增编制的单位原则通过面向本市在职人员中选调补充人员,不新增财政供养人员。
  三是严控各类增人计划的审批。严格控制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引进人才数量,压缩各类增人需求,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确保2017年底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2012年底总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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