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委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厅字〔2017〕3号)及《槐荫区委办公室 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槐荫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区直各部门(单位)编制了区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在槐荫区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开。区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由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部门(单位)职责任务变化等实行动态调整。
槐荫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