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政府信访局是区委、区政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信访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信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贯彻执行有关的信访实施细则;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和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 (二)负责对重要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对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案件,牵头组成调查组,协商有关部门直接查办、督办。 (三)定期综合分析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有关上级部门反映,作为决策和指导工作的依据。 (四)负责处理各级信访部门转办、交办及上级其他部门转办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五)负责实施、指导重大政治活动及重要时期的信访和稳定工作。 (六)协调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的信访工作;指导各办、镇、区直各部门、单位的信访工作;协调处理重要的信访问题。 (七)协助有关部门对个别长期无理纠缠、取闹的信访老户进行收容教育。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