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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度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槐荫区建筑建材管理处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济南市槐荫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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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首办负责制
日期:2014-05-26   浏览量:

    一、服务事项实行首办负责制,第一个接待前来办事的工作人员,为首办责任人。
  二、首办责任人负责把对方要办的事自始至终追踪办好,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首办责任人负责办照全程咨询服务,并做到“三个一”:即相关材料一次发全,政策一次讲清,咨询一次到位。
  三、属于首办责任人职权范围内的业务,凡手续齐全的,要随到随办,一次办妥;对手续不齐全不能一次办成的要说明原因和注意事项;对不属于自身业务范围的,要向服务对象耐心解释,告知当事人承办该业务的具体部门,必要时将业户送到下一个服务岗位,做好联络或协调工作,由下一个服务岗位人员继续履行首办责任;对无法解决或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并留下企业电话,以便将结果及时通知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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