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流程 (一)申请 1.证书遗失或者损毁严重无法查证证书全部内容的,事业单位通过市级及以上报刊发布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废的公告。 2. 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s://sydwjg.sdbb.gov.cn)填写《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书》等并导入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经举办单位审查后提交至登记管理机关。(材料扫描件应以PDF格式上传,多页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进行上传)。 (二)受理 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三)审查 对受理的证书补领申请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驳回的处置。 (四)核准 对经审查的证书补领进行终审;分别作出予以补领或不予以补领的决定。 (五)复核 经核准通过后,事业单位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登记管理机关复核。复核通过后,换发或补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六)公告 登记管理机关对核准补领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二、提交文件目录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一式三份); 2.未遗失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或损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和副本); 3.发布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公告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