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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服务指南
日期:2015-01-04   浏览量:

 

一、工作流程
(一)申请
1.证书遗失或者损毁严重无法查证证书全部内容的,事业单位通过市级及以上报刊发布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废的公告。
2. 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s://sydwjg.sdbb.gov.cn)填写《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书》等并导入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经举办单位审查后提交至登记管理机关。(材料扫描件应以PDF格式上传,多页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进行上传)。                     
(二)受理
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三)审查
对受理的证书补领申请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驳回的处置。
(四)核准
对经审查的证书补领进行终审;分别作出予以补领或不予以补领的决定。
(五)复核
经核准通过后,事业单位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登记管理机关复核。复核通过后,换发或补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六)公告
登记管理机关对核准补领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二、提交文件目录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一式三份);
2.未遗失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或损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和副本);
3.发布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公告原件。
 

 
附件下载: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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