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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区编办四措并举为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提供编制保障
日期:2013-04-19   浏览量:

在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中,槐荫区编办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服务发展”的原则,把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安置措施,切实为军转安置工作提供编制保障。

一是提前谋划,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在机构改革后行政编制特别紧张的情况下,提前梳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有人员、近三年军转干部安置等情况,综合分析历年来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数量,摸清基本数据,根据各单位空缺编情况,为接收军转干部预留一定的编制空间。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等用编管理,加大工作力度,细致做好服务,增强工作主动性,为提前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通盘考虑,积极畅通安置渠道。根据上级下达的军转干部接收安置计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领导干部职数、需安置军转干部的职级等进行通盘考虑,突出安置重点,改进安置办法,通过与组织、人社部门的反复酝酿、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制订出科学合理的安置分配方案。积极创造条件,把团职、营职以下及技术军转干部安置到不同层次工作岗位,努力拓宽安置渠道,达到了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目的。

三是强化沟通,用好盘活编制资源。努力争取专项编制,积极盘活现有编制,合理用好用活机构编制。根据掌握的基础数据,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带头接收军转干部,拟定安置单位及指标的建议性方案,在明确军转干部安置的单位后,再次对拟接收单位的编制数、实有人员数、空缺编数、领导职数等进行一一核对,尽量避免超编安置现象,对审核中发现的超编安置情况,进行适当地调整,努力让军转干部走得放心、来得安心、做得舒心。

四是明确流程,确保实行阳光安置。建立健全公正科学的安置机制,坚持以“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确保重点、择优安置”为原则,进一步推进安置政策、安置办法、安置程序和安置结果“四公开”制度,让安置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增加工作透明度。按照组织、人社部门最后明确的军转干部安置名单,明确军转干部安置入编保持与其他形式入编相同的工作流程,要求各接收单位及时办理入编手续,做好入编动态管理,确保编制及实有人员数据变动的精准化。

 

 

                                                  槐荫区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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