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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区编办认真组织学习《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
日期:2013-05-13   浏览量:

 

近日,槐荫区编办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鲁编【2013】4号文件)以及《评估办法》解读和青岛市编办评估工作经验交流材料等。会上,区编办领导就如何抓好学习贯彻《评估办法》着重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深刻领会《评估办法》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学习《评估办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全面把握《评估办法》以及办法解读等文件精神,是当期和今后一个时期机构编制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开展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对科学评估各级政府部门机构编制配置及执行情况,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提高机构编制执行水平,推进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明确任务要求,抓好学习研究,尽快熟知掌握评估工作目标、流程等内容。在学习过程中,既要原原本本地通读文件原文,了解掌握评估办法的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又要认真研究办法解读,了解掌握评估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和实施细则;机构编制业务科室同志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去理解和把握,特别是指标体系中8个一级指标、38个二级指标等具体内容,都要了然于胸;对评估程序,都要熟知在心。三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注重做好结合文章,使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结合槐荫区工作,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思路和措施。进一步完善实名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实名制工作程序、机构编制管理证使用等问题。积极探索做好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研究制定政府部门开展评估的办法,并抓好贯彻落实。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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