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槐荫区编委办认真组织学习济南市编委办《关于转发鲁编办发〔2013〕3号文件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制度严禁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济编办发〔2013〕77号)文件精神。 一是组织学习。槐荫区编委办组织全办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上级业务部门擅自作出的机构编制事项决定,一律不得作为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依据,并对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上级编办报告。 二是加强宣传。槐荫区编委办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转发了济编办发〔2013〕77号文件,要求各单位要从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效益最大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危害性,进一步提高对实行机构编制统一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严肃性。 三是强化监督。槐荫区编委办充分发挥“12310”机构编制举报电话、传真的重要作用,对收到的有关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举报,认真予以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2013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