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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编办认真开展区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环境与资源保护和住房保障职责情况检查评估工作
日期:2013-09-23   浏览量:

近日,根据市编办、市监察局济编办发〔2013122号文件精神,按照市编办的统一安排部署,槐荫区编办与区监察局联合行文,认真做好区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环境与资源保护和住房保障职责情况检查评估相关工作。

一是成立小组,加强督导。接市编办通知后,区编办高度重视,立即向区编委主要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并迅速行动起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由区编办、区监察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检查评估小组,由区编办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等相关工作。

二是明确思路,规范要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立足我区实际,区编办与区监察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转发济编办发〔2013122号文件的通知》(济槐编办发〔201359)文件, 对本次评估工作的目的、对象与内容和方法步骤等进行了明确。

三是部门自查,查找问题。要求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农发局、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逐项梳理分析2010年以来履行落实“三定”规定有关环境与水、土地及住房保障职责等情况,扎实开展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四是实地检查,提出建议。在部门自查基础上,区编办和区监察局将通过听取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介绍、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核查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情况、查验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事件处置情况、走访服务对象、访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对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五是做好督查,落实整改。下步,区编办将对部门自查和实地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作进一步梳理、汇总,并将检查评估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及时报送市编委办。同时,区编办将以这次专项评估检查为契机,注重加强对本次评估检查结果的运用,积极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确保监督检查落实到位。(济南市槐荫区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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