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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编办四抓并举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日期:2013-12-03   浏览量:

为进一步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升机构编制服务全区中心工作的能力,槐荫区编办坚持四抓并举,严格管理,着力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是抓审批管理,力求严谨规范。始终坚持编委会议事规则及“三个坚持、三不审批”,“三个坚持”即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坚持把好审核关、坚持从紧从严;“三不审批”即不越权审批、不违反程序审批、不在限额外审批,全力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是抓事项审核,合理配置资源。严格按照“机构总量不突破,编制总量不增加,机构编制标准不变通”的要求,除上级部门有明确规定外,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报告一律不予受理;凡是受理的报告尽可能遵循总量平衡的原则,按照机构增设理由充分、有政策依据、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前提下,从严从紧设置机构、核定编制。

三是抓人员入口,严控编制总量。坚持实行进人用编审核审批、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编制实名制管理等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新举措,对新增机构和职能增加所需编制,均通过内部调剂等办法予以解决,盘活机构编制现有存量,提高编制使用效益。

四是抓监督检查,规范编制管理。健全完善“12310”机构编制监督电话投诉举报制度,聘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监督员,先后开展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清理吃“空饷”、事业单位进人管理等情况的专项督查活动,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和反馈限期整改,严肃机构编制管理纪律,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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