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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编办“四转四强化”适应机构编制管理新常态
日期:2015-04-13   浏览量:

 

今年以来,济南市槐荫编办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以转观念、转作风、转重心、转方式为抓手,提升站位,更新理念,攻坚克难,改革创新,积极为槐荫区提供优质的机构编制服务和良好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转变观念,强化大局意识。我们积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放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思考、定位,强化服务群众、服务大局、服务决策的意识,从习惯和满足于完成琐碎具体的机构编制审批工作转变到研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部门运转高效,管理科学,职能配备合理等方面上来,并以此为依据向党委、政府提出具有超前性、前瞻性的建议。积极探索科学化、规范化的机构编制管理方法,切实解决靠主观经验判断决定机构、编制的问题,大兴调研之风,使我们的每一项改革措施、每一项机构编制审批、每一个建议意见,都符合改革的方向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同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向各部门、各单位宣传机构编制管理方面政策和规定,听取基层的意见、建议,形成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的良性工作关系。
二是转变作风,强化效能创新。我们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服务、从单项审批向全程监控、从立足自身向着眼全局转变。一方面在机构编制审批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通过制定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和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以网络、公文传输平台等为依托,主动为部门和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定期回访,靠上去做工作,抓出成绩提高绩效。另一方面,在机构、人员和职能监管方面,从就事论事的单项审批向综合开展编制使用评估、履职情况评估和责任风险评估等全程监控转变,真正把工作重点从具体的业务审批转移到提高部门和单位履职能力上来。
三是转变重心,强化制度建设。在不断完善现有机构编制管理各种制度的基础上,认真学习兄弟单位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工作力求圆满、力求创新。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促进编制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迈进。建立机构编制协调机制,规范审批程序,实现与财政部门的双向制约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坚持“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形势需要适时调控和优化机构编制;建立跟踪督查机制,实现与组织、人社、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合监督检查,开展定期联合督查,强化群众监督。
四是转变方式,强化阳光监督。从闭门研究的工作方式转变为开门纳谏、广开言路。以政务公开为抓手,采取“法规政策公开化、日常管理规范化、督查工作经常化”的工作方式,对机构设置、编制调整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各项业务办理程序进行规范,以专栏形式公示,让服务对象、监督群众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在党员群众和人大代表中聘请机构编制工作监督员,开通公开监督电话、设立专用意见箱和网上邮箱和召开监督员座谈会等方式,及时征集和反馈他们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积极打造“透明”管理服务体系,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公开化、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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