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后,济南市槐荫区编办编制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就有了时间倒排表,简政放权不再是简单的“加减法”游戏。 一、权力清单见成效 历时近半年,经过“三上三下”审核反馈过程,济南市槐荫区编办在全面清理摸底的基础上形成了《槐荫区区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确定45个部门(单位)的行政权力事项2521项(均为主项,其中零报告事项单位9家),审核后的区级权力事项数与部门(单位)上报数相比减少847项,减少25.11%。自此,槐荫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完成了一次“自我革命”,厉行“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为打造发展型政府、服务型政府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两单”呼应相补充 权力清单主要界定政府能做什么,即“法无授权不可为”;责任清单主要界定政府必须做什么,即“法定责任必须为”。这两张清单各有侧重、互为补充,比较清晰地勾勒出了政府的责任范围和政府、市场的权力边界。槐荫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继续承担组织编制政府责任清单的职能,原班人马再启征程,在依据审核方面延续前期标准和经验,同时添加部门“三定”规定和编委或编办文件作为重要补充,全面厘清部门职责。权力清单的顺利完成为责任清单铺平了道路,鼓足了士气,二者相辅相成,共同致力于实现政府权责统一,有助于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更加有效的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三、责任清单稳步推 一是坚持“一根针”贯彻到底。槐荫区编办高质量完成了权力清单制度,这次将继续坚持“一根针”贯彻推行到列入责任清单的各部门(单位),高标准要求、高质量完成。二是坚持“台阶式”提高。充分总结升华权力清单的成功经验,充分借助前期基础数据和工作成效,扬长避短、精益求精,细化部门职责,厘清职责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公共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