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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编办注重探索部门责任清单与“三定”规定的良性互动
日期:2015-07-07   浏览量:

 

责任清单与机构编制工作息息相关,济南市槐荫区编办创新思路、举一反三,注重探索部门责任清单与“三定”规定的关系,力求二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
一、以依据为抓手
   槐荫区编办编制政府责任清单以部门“三定”规定为主要依据,分三步落实:一是对照落实。责任清单中“部门主要职责”、“部门职责边界”都应与“三定”规定大体对应;二是概括归纳。根据责任清单编制原则将“三定”原文进行精确概括;三是完善追责。梳理出不履行部门职责或违反法律规定行为的追责情形和追责依据,保证责任清单要素完整。
    二、以职责为基础
   槐荫区有25个部门(单位)的三定方案是在2010年修订的,随着简政放权的深入推进,有些法律法规进行了修改,部分部门职责任务调整变化较大,编制责任清单不能偏信“三定”。区编办编制政府责任清单遵循职权法定原则,以最新法律法规为最高依据,对比“三定”梳理出《部门职责变动台账》,确保责任清单内容正确。
三、以互动促工作
    槐荫区编办要求各部门(单位)编制部门责任清单的同时上报《关于编制XX部门责任清单的说明》,将部门责任清单与“三定”规定的对应情况一一说明,增加、减少及表述不一致的都要列出依据,作为日后修订“三定”规定的重要参照,做到清单先行、完善“三定”,二者形成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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