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编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积极组织学习《山东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鲁政字〔2014〕18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从三个方面深入学习体会《管理办法》精神实质,为规范我区行政审批行为奠定理论基础。 一是围绕核心,深入体会。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这一核心,从解决现实问题、巩固改革成果的角度,结合前期区级行政审批目录梳理、审核、公布的工作经验、遇到的问题,深入学习体会《管理办法》,力求做到融会贯通,把握精神实质。 二是学用结合,规范管理。摸清审批事项底数、实行目录管理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区级行政审批目录的公布是槐荫区行政审批改革迈出的坚实一步。而《管理办法》对目录效力、管理职责、事项要素、调整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通过学习体会,为下一步如何对目录进行科学规范化管理明确了目标,找到了抓手。 三是深化改革,服务大局。《管理办法》奠定了行政审批的标准化和信息化基础,对于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意义重大。学好用好《管理办法》,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突破口,使行政体制改革在槐荫区既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