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编制管理     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机关建设     学习交流  
·关于印发《2017年度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槐荫区建筑建材管理处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济南市槐荫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动态
济南市槐荫区编办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为契机“三种意识”规范事业单位登记档案
日期:2015-09-24   浏览量:

 

近期,济南市槐荫区编办结合当前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最大限度地发挥登记档案实际效用,以《档案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为依据,多项举措规范事业单位档案文件的登记、监督和管理。不断促进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提升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提高档案管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始终坚持把档案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管理、年度检验、绩效考核、网上登记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定期了解档案现状,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针对档案整理不同的特点,制定出适合全区档案整理的具体方案和标准,为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提高档案管理数字意识。随着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工作深入推进,大量数字档案的产生,为防止造成散失、损毁甚至篡改电子档案现象的发生,槐荫编办合理归纳、科学归档、建立索引,整合资源、方便检索,把事业单位数字档案管理工作等同于纸质档案管理,适时推进事业单位数字档案的保存、备份、归档工作,有效发挥其工作价值和社会价值。
三是提高档案管理宣传意识。通过开办宣传专栏,开设网站档案管理板块,利用网站滚动信息、宣传资料手册、座谈会等形式,向全体干部广泛宣传有关档案法规、办法和制度,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知法、守法意识,使档案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
四是提高档案管理制度意识。对事业单位登记和绩效考核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资料认真审核和补充,对不合格材料进行整改,对不规范材料进行重新填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善、规范。严格遵守档案的查看、借阅、复印、销毁等制度和程序,更好地服务于事业单位管理、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社会公众查询,实现利用价值的充分发挥。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 邮编:250117 联系电话:0531-87589174
ICP备案号:10200544 联系邮箱:dzzwz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