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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编办紧扣“三个关键点”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水平
日期:2015-11-03   浏览量:

 

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水平,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和方法,增强机构编制纪律的刚性约束力,济南市槐荫区编办在定期开展机构编制专项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探索有效举措,把握关键所在,努力打造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升级版。
第一点:把住源头,发挥实名制信息系统作用。严格办事流程,规范办事程序,规定单位在办理机构编制有关事项时,必须通过实名制系统操作,将实名制系统作为办理人员入编、减编、变更职务职级和人员调动等机构编制事项变动的必经渠道,做到系统外无机构、无编制、无人员。定期联合组织、编办、财政、人力社保等部门单位,指派专人开展数据审核与比对,完善数据统计,发挥信息库作用,确保系统信息客观、真实、准确。
第二点:抓好监管,启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模式。槐荫区编办着重加强事前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全办干部进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和培训,了解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明确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责任。并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设置机构、配置职能、核定编制和领导职数。定期检查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依法依规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机构编制行为,按照《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处分,强化了机构编制事后监督,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三点:查堵死角,实现监督检查工作全覆盖。充分利用专项检查、编制核查、机构评估、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多种考核手段,针对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擅自设立机构、混编混岗、吃空饷等违规现象进行督查督导,积极做好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局等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解决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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