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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编办“四个强化”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工作取得实效
日期:2016-03-17   浏览量:

 

济南市槐荫区编办围绕职责清晰、责任明确、部门规范、群众方便的目标,依据法律法规和省、市规范性文件及部门“三定”规定,着力推进责任清单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部门职责具体化。新情况、新问题、新常态下部门承担的社会工作越来越多,针对新工作新任务等工作职责一一对应,对号入座,使用起来更加方便。比如,以前在处理违法加工病死猪肉这一事例中,涉及到公安、市场监管、环保、畜牧、食品药品监管等多个部门都不愿作为牵头部门,工作是被动开展。现在通过改革,职责理顺后明确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职责厘清后,推无对象,拖有时限,以前存在的推诿扯皮现象逐渐消失,相关部门的工作主动性随之提高。
二、强化部门责权公开化。通过“亮权、晒责”,公开后的责任清单就像一本“服务指南”,群众找政府部门办事前,可以先查阅一下责任清单,看看要办的事到底归哪些部门管,哪些科室负责。也可以随时通过查阅责任清单,及时了解各部门是干什么的,具体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相关业务已经进行到哪个阶段等等,公众知情成为常态,群众的猜疑和议论相应减少,政府的公信力不断增强,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
三、强化社会监督最大化。公开责任清单是给权力套上了“紧箍咒”,扩大社会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改变了以往办理业务往往局限于办事人员和服务对象之间的“暗箱操作”,权利与责任模糊不清,处理的弹性空间极大,容易滋生“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的现状,实现社会监督最大化。12345市民服务热线有关数据显示,群众对政府的关注度明显上升,监督和参与意识不断提高,形成了群众对政府部门全面正确履职的倒逼功能。
四、强化追责程序标准化。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原则,责任清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梳理追责情形和追责依据,并编写了具体事例,制定了责任追究机制,明确了实施主体、追责方式和追责程序,使追责变成了群众看得懂的“案例分析”。既可以帮助政府工作人员实现自我约束,也为今后出现问题时进行追责提供了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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