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编制管理     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机关建设     学习交流  
·关于印发《2017年度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槐荫区建筑建材管理处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济南市槐荫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动态
济南市槐荫区编办实行“三严管控”进一步规范行政机构编制管理
日期:2016-03-17   浏览量:

 

济南市槐荫区编办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试行)》,立足“三严管控”进一步规范行政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严控行政机构设置。行政机构设置以职责的科学配置为基础,实行限额管理,推行大部门制。从严规范和管理合署办公机构、挂牌机构,挂牌机构不设为实体机构。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现有机构能够承担职能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的,不另设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明确撤销条件和期限。
二是严格行政编制管理。行政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坚持创新管理、厉行法治、运用信息技术,提高编制资源效用。不超出行政编制员额录用、调任、转任、聘任公务员,不违规超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三是严肃开展监督检查。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监督检查与加强管理相结合,坚持预防、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定期评估机构和编制的执行情况,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参考依据。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 邮编:250117 联系电话:0531-87589174
ICP备案号:10200544 联系邮箱:dzzwz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