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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编办“三个结合”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日期:2016-05-26   浏览量:

 

自济南市槐荫区被确定作为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槐荫区编办“三个结合”扎实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
一、将学习文件与外出调研相结合,把握重点和方向
一是认真学习文件。通过个人自学、集中专题学习、座谈交流等方式,系统学习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刻认识到此项改革是创新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坚持“两个相对分开”,重点探索在具备条件的职能部门内部实行综合执法,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协调、依法改革的原则研究具体措施,整合执法队伍,落实执法责任。二是学习外地经验。派骨干人员跟随市编办先后赴青岛市黄岛区、胶州、高密市就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特别是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执法情况、具体做法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学习。参加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召开的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现场会,开阔了眼界,拓宽了思维。通过“互联网+”,广泛了解全国各地改革的新动态和新经验,认真研读浙江、滕州、日照等地市的交流材料,为我区改革试点提供了有益借鉴。
二、将全面摸底与征求意见相结合,找准问题和关键
一是切实摸清底数。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搞清执法权责、摸清队伍建设底数是基础和前提。对照省里确定的综合行政执法试点领域,区编办在全区对各执法队伍的执法种类、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市场监管、农林水利、文化旅游这几大执法领域内,认真梳理各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掌握各单位行政执法的权力事项底数,摸清每个部门每项行政执法权力的事项内容、执法领域、执法项目名称、法律依据、行使范围、执法主体、机构设置、编制核定、近三年执法数量及执法人员情况等,厘清行政执法职责分工。
二是深入部门调研。通过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经济发展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局(区旅游局)等部门对整合执法机构、确定执法范围、推进部门内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汇总整理出《行政执法有关情况统计表》和《可移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行使的行政执法事项明细表》,形成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调研,收集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拟定改革方案、部署改革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三、将稳步探索和试点改革相结合,抓好推进和落实
设计好改革方案,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到位的基础;而方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可指导性、可复制性,则是关键。在前期调研摸底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研究制订了符合槐荫区实际情况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与市编办事业处领导多次就试点方案进行研究讨论,反复征求意见,几易其稿,力求各个细节考虑周到。鉴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等问题,明确要求各涉改部门及人员要严明工作纪律,坚持不懈地继续抓好过渡期间的执法工作,协调做好改革过程中的矛盾化解工作,防止出现监管不力、监管失控等影响改革的因素,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改革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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