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编办紧紧围绕“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聚焦简政放权,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持续驱动力。 一是下好“先手棋”。坚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简政放权的“先手棋”,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工作,坚持用政府权力的“减法”、责任的“加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及时将上级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督促部门落实,制定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确保了取消事项全部及时,下放事项及时承接到位。最终形成行政许可事项134项。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发布和动态调整制度,及时转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下发了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审批终结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清理规范区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深入开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清理工作,组织编制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取消和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1项,彻底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三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根据省审改办《关于清理规范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市县审核环节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督促各部门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公开区级部门现行有效的行政许可项目,逐项公布需要提交的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等,明确工作流程和办结时间,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