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编办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全局性、前瞻性深入调查研究,健全完善内部运行制度,不断研究探索加强编制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努力寻求机构编制管理“最优解”。 一是坚持原则,编制使用审批在先。凡未经编制使用计划许可审批、未按规定办理编制使用审批的新进人员,不得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不予办理公费医疗、工资统发等手续。凡涉及人员考录、政策性安置、区外调入、区内调整的入减编审批事项,坚持编委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对于超编单位,一律不予核准用编进人计划。 二是全盘统筹,增人事项沟通在先。建立政策性安置、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干部任职等增人事项事前沟通机制,由编办先行对用编单位的编制数额、职数配备、经费类型等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具体方案。既要充分发挥机构编制保障效益,又要落实严控总量的要求,真正将编制前置管理落到实处。 三是规范流程,用编进人程序明确在先。按照申请用编、用编许可、用编执行、办理手续、核发工资等管理工作流程,细化分解具体操作步骤和方法,规范人员调配程序,严明用编进人纪律,切实发挥编办在用编进人中的“龙头”作用,,把机构编制资源管住、管好、用活,真正做到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高效能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