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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编办四项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日期:2017-02-27   浏览量:

济南市槐荫区编办按照依法行政要求,不断规范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努力提高机构编制法制化管理水平,把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区工作同当前机构编制工作相结合,立足工作职能,四项措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槐荫区编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法规、政策文件汇编。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调查研究等形式,从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综合知识等方面来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立足岗位职责,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立足于全区编制总量小、控编压力大的实际,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规定,坚持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定期在区机构编制门户网站公示全区不涉密单位各项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强化编制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制度,扎实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形成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着力实现监督检查的制度化、长效化。

三是推进重点改革。围绕建设法治政府要求,槐荫区积极探索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在市场监管、农林水利、文化旅游等部门内部实行“一个部门一支队伍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规范理顺事业单位经费类型,将规模小、机构散、人数少、职能弱的事业单位通过“撤、并、转”的方式予以清理规范,努力推动由“重经济发展”向“重公共服务”转变。

四是推进政务公开。对于所有的行政权力,包括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形成权力清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让公众了解和知晓。结合实际,晾晒部门的工作流程、时限、办事指南,印制了300余册《济南市槐荫区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发放至各部门并在区政务服务大厅予以公开,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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