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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编办三措并举 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查工作
日期:2017-02-27   浏览量:

为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依法行政,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科学化、合法化,济南市槐荫区编办三措并举,及时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查审核工作。

一是实施“双向联动”,全面摸底审批事项。一方面由区审改办对各部门(单位)现已公布的审批流程和审批要件进行初步整理,以贯彻落实济政字〔80〕号文件为契机,完善区级承接事项台账,逐项梳理近年来承接、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另一方面,由各权力部门根据相关政策依据对本部门审批流程和审批要件进行梳理汇总,确保审批要件清查全覆盖、不漏项。

    二是坚持“四项标准”,严格审查审批要件。对行政审批事项逐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在审查过程中坚持“四项标准”,即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未经批准,权力部门擅自调整或违规设定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已依法取消或转变管理方式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国务院、省、市各级依法下放尚未承接的审批事项及时承接。  

三是建立“长效监督”,有力落实清查结果。将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各个部门逐一反馈,要求部门落实具体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由区审改办敦促整改。同时,区审改办与各权力部门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确保清查结果落地有声,杜绝权力部门自行更改审批要件、变相实施行政审批权力等行为。截止目前,槐荫区编办已经清查权力部门36个,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合法性审查132项,梳理近年来承接、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5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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