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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编办 “接、放、管、拓”四轮驱动持续优化权责清单
日期:2017-08-07   浏览量:

为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确保权责清单的科学性、有效性、权威性,济南市槐荫区编办持续优化权责清单,使权责清单成为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依法行政的“长效药”

一是“接”权有据,加强清单动态管理。槐荫区编办持续加强上级下放权力事项的承接落实,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完善区级权力清单台账。近期,承接鲁政字〔2016297号及济政字〔201730号)文件要求,削减区级行政权力事项82项,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13项,承接市级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项,整合区级行政许可事项3项,新增区级行政权力事项32项,新增区级行政权力子项5项,进一步提高了权力事项的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

二是“放”权到位,加强部门沟通对接。对于国家和省市下放给区级的行政审批事项,重在进一步规范化和精细化,抓住移交、承接、运行等关键环节,明确承接主体,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同时,督促承接部门积极主动与市直有关部门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配套细则,落实具体承办机构和人员,全力做到无缝对接,不梗阻、不遗漏、不截留,确保下放事项能够接得住、管得好、效率高。

三是“管”权规范,确保事项落地有声。创新监管理念,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督促各权力部门严格按照目录清单要求行使权力、提供服务。对保留的权力事项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杜绝凭“惯性”办理现象,对保留的证明盖章类材料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切实解决“接不住、运行不畅”等问题,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是“拓”权有序,清单制度向街镇延伸。组织各街道办事处梳理行政权力事项33项(其中行政处罚3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监督10项、其他行政权力14项),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机构编制网站、各有关部门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了“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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