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编制管理     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机关建设     学习交流  
·关于印发《2017年度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槐荫区建筑建材管理处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济南市槐荫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动态
济南市槐荫区编办“四举措”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日期:2017-10-25   浏览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济南市政府关于《济南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活动精神,济南市槐荫区编办“四举措”不断强化法治服务意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建设工作。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槐荫区编办高度重视“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把其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安排、精心组织。将主要任务目标分解到各职能科室,明确了责任分工,并及时召开全办人员工作会议,对推进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安排、宣传重点、工作要求等做出了具体部署,切实做到了思想重视、组织健全、领导有力、责任明确、措施有力。

二、平台多样,公示规范。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山东省政务外网监管平台、山东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信用济南双公开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行政执法过程、结果。除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外,还在办公场所设置公示栏,对行政执法人员身份信息(姓名、照片、执法证编号、执法种类、执法区域等)进行公示,努力塑造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行政执法形象。

三、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为防止因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程序错误、引用条款不当以及不文明执法等原因引发社会矛盾,槐荫区编办紧紧抓住法制建设一这主线,深入开展岗位学法活动,努力提高队伍素质。一是高度重视政治思想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部署要求,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二是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知识的学习,积极组织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年度学习和考核,结合市区执法培训,开展公共法规、专业法规知识学习,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按规范标准办理《行政执法证》,对全办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清理、更换、补发,并在规定时限年度审验,切实保障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四、严格程序,规范行为。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中,坚持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规范使用和填写行政执法文书管理,规范档案管理,有效杜绝了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模式,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 邮编:250117 联系电话:0531-87589174
ICP备案号:10200544 联系邮箱:dzzwz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