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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全部实行法人治理
来源:山东机构编制网   日期:2016-10-27   浏览量:

    理事、理事会,监事、监事会,这些对医护人员来说还有些陌生的岗位和机构,年底前将陆续现身省立医院、千佛山医院等28家省属公立医院。同样的变化,将发生在我省25家省属科研院所中。明年6月底前,全省500余家公立医院和科研院所将全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1012,省卫生计生委、省科技厅、省编办等有关部门印发了公立医院和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及绩效考核办法,标志着我省事业单位改革在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等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无论是改革范围还是政策创新性上,如此力度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我省走在了全国前列。”省编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被列为山东全面深化改革39项重大改革事项之一。我省先后在县级公立医院、公共文化等事业单位开展了法人治理结构试点。结合试点情况,此次我省对公立医院和科研院所法人治理构架作了优化完善,细化了理事和理事长产生方式,明确了监事监督机制和监事产生方式,着力构建决策、执行、监督互相制衡的内部治理体系。

 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必须明确事业单位决策层的决策地位,把政府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职责交给决策层。省编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方案针对公立医院重点强调了“三个落实”,即落实人事自主权、内部分配自主权、科研经费管理自主权。针对科研院所则重点强调了“四落实、两扩大、一改进”,即落实编制人事管理自主权、科研院所收入分配自主权、科研经费管理自主权、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处置和使用权;扩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自主权、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自主权;改进科研人员出国及兼职管理等。

 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后,这些公立医院、科研院所一律取消行政级别,不再明确机构规格,自主设置内设机构,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管理。改革后,公立医院和公益二类科研院所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在总量内自主用人、自主招聘。

    自主权扩大后,如何实现有效监督?我省配套出台了省属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机制、指标、标准和结果运用等内容。

    据悉,有关部门年底前还将制定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外部理事监事管理办法、人事薪酬制度等配套政策,形成完整的法人治理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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