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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诸城市积极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日期:2015-10-16   浏览量:

 

近日,潍坊诸城市印发《201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通过完善指标设计、严格结果使用等措施,积极部署推进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一是科学设定考核指标。针对事业单位行业类别多、服务范围广、专业性强等特点,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建立了由“业务工作目标、”“公共责任目标”、“事业单位监管”和“服务满意度”四个方面组成的考核指标体系,把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作为引导事业单位工作的“指挥棒”。“业务工作目标”主要针对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和本单位承担的职责任务,“公共责任目标”突出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和干部队伍素质,“事业单位监管”考察事业单位日常运行和纳入法人登记管理情况,“服务满意度”主要测评事业单位服务效能和质量及整体运行情况。
二是严格考核程序。《实施方案》要求,201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采取自查自评、实地考核、领导点评、内部民主测评、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评议定级、审定公示等方式进行。考核工作从11月份启动,到12月底完成。分四个方面进行:业务工作目标考核,先由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再成立考核组,通过现场查看和个别访谈进行实地考核。公共责任目标考核,由市事考办结合实地考核情况,会同组织、纪检监察、宣传、政法、国资、安监和主管部门,根据评分标准量化赋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考核,由事业单位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度报告公开、法人证书使用、日常工作运行等情况进行考核。服务满意度考核,主要通过领导点评、内部民主测评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是注重考核结果运用。绩效考核等级分为A、B、C三档,考核工作完成后,由市事考办结合“否A定C”等方面的情况,提出考核等级建议,报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委员会审定,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通过考核发现的问题定向反馈,限期整改。考核结果由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委员会成员单位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兑现、运用。在考核结果运用方面实行“五个挂钩”,即将考核结果与事业单位评先树优、干部使用、经费预算、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科学发展考核挂钩,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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