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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瑾:进一步推进政府体制改革
日期:2015-10-16   浏览量:

 

十八大报告指出,“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政府体制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1982年开始至今的政府体制改革,已经对我国的社会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通过不断深化政府体制改革,有效地改善了政府管理,推动了政治、经济、文化建设,推动了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也对政府体制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向社会公开的“383”改革方案报告中,将深化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定为八个重点改革领域之一,作为西北欠发达省份,甘肃省更要进一步推进政府体制改革。
加强政府体制改革的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早在1980年,邓小平同志就曾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这番话高度地概括了制度建设的性质和作用。我国长期以来制度建设的落后,影响了社会发展和进步。当前在政府体制改革中,还存在着制度缺失、制度失灵、制度僵滞的情况,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途径就在于不断进行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使社会制度的功能和效率趋于优化。
制度建设是一个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动态过程,从理论上讲,制度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因此要从建立制度向完善制度发展。一是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近年来我国的立法水平和立法质量越来越高,但地方立法在价值取向、科学性、协调性、立法技术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立法水平还有待提高。调查显示,有超过六成的党政干部认为“科学开发、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 是依法行政亟待解决的问题。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是制度建设的基础。二是制度建设应当着眼于机制的建立完善,努力实现制度在更高层面的系统整合。机制在制度建设中可以理解为:在由若干制度构成的系统中,制度的相互作用和实际运行构成了机制。我们常说有法不依,甚至比无法的影响还要坏,其根本原因就是没有从完善机制的角度深化法律建设。缺乏机制的约束,就会导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情况的出现。三是要构建科学的制度体系。当前制度建设追求的已不是单个制度的创新,制度建设的重点应当是加强制度间功能的互相作用和补充,对制度进行整合,形成互相作用、互相补充的良好机制。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深化政府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就是政务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首次从法律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做了明确规定,使广大群众对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能够一目了然,从法律层面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用法律打造透明政府的重大举措。但从法律的贯彻落实看,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着公开程度不高、渠道较少,公开范围缺乏明确界定、重形式轻结果等问题,总体上讲,制定这一法律的目的远远没有达到。政务公开制度还需要不断完善。一是要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不能只讲形式不讲结果。二是要尽快确立政务公开的界限,例如针对各部门、各岗位,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标准,严格按照标准公开政务;建立政务信息公开的检查、考核制度,作为部门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用制度监督、督促政府部门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的要求。三是建立和实行因公民申请而公开信息制度,满足公民依法获得相关信息的需要。四是要建立政务公开后的信息反馈制度。公开政务信息,一方面是为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另一方面信息反馈也是构筑政府与公民之间沟通渠道的重要方式,同时行政部门可以通过反馈回来的信息,不断改进工作,强化政府的服务能力。
健全行政问责制度
健全行政问责制度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一是要明确问责事由的范围、问责主体、问责对象等进入问责制度的所有因素,将行政问责贯穿到政府工作的执行、决策、监督等各个环节。二是要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明确和细化部门所承担的责任。具体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三是要进一步对外要强化政府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强对政府的司法监督。
充分发挥公民积极作用
从政治民主和政治文明的发展和要求看,公民参与国家治理已成为现代政府治理过程和公共管理者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近年来,公民参与政府治理的渠道越来越多,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政务公开与决策公示制度等为公民参与政府治理提供了舞台。然而行政决策体制如何做到信息通畅,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信息如何互相回应、公民参与的有序性、公民参与与政府决策效率之间的平衡等还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无论怎样,公民参与、并且更深层次参与政府治理的趋势,要求我们要通过制度建设(例如完善听证会制度、鼓励公益诉讼)进一步保障公民参与的范围和深度,同时要引导公民不断提升参政议政的能力,让更多的民众具备参与决策的主体条件,在政府和公民的共同努力下,完善民众参与政府治理的体制机制,使民众的智慧和能量成为推动政府体制改革的力量。
(作者单位:甘肃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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