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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推行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
来源:大众日报   日期:2016-05-13   浏览量:

 

本报济南5月10日讯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山东决定在全省推行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这样一来,园区内原来每个建设项目都要单独进行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事项将整体进行,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将由建设项目共享使用。
目前,全省建设项目前置审批环节评估评审事项依然较多,前后走下来一般需要两百多天时间,存在耗时长、效率低、花费多等问题,企业和群众反应比较强烈。2014年,我省在淄博市先行开展试点,选择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等评估评审事项,在淄博新能源新装备产业园区实施区域化评估评审。试点中,提前完成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的这些前置性评估评审工作,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提供给进入该区域的建设项目共享使用,单体建设项目审批时简化相关环节、材料或者不再进行评估评审。
“变建设项目评估评审的单体把关为整体把关、申请后评审为申请前服务,逐步解决了目前评估评审手续多、时间长等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减轻了企业负担、节约了社会资源,加快了建设项目落地。”省编办主任刘维寅表示。试点显示,淄博汉能光伏、军沃科技等公司利用评估评审结果,通过了相关建设项目审批并开工建设,企业项目落地节省了4到6个月时间,仅汉能光伏一家企业就节约资金200多万元。
在淄博、日照、德州、济南等市先行探索的基础上,我省决定在全省推行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我省确定,适合开展区域化评审评估的区域主要为土地和规划手段完备、功能定位明确、单体项目个性化要求不高的高新区、保税区、贸易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或其他特定地区,事项主要包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考古勘探和文物影响评价报告等。实行区域化评估评审后,符合不进行单独评估评审的项目,行政审批相对人提出使用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的申请,行政审批部门将直接使用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
针对以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情况,我省将坚持放管结合,协同跟进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开展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后监管不缺位、不放松。据了解,下一步,我省还将探索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相对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办理审批,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来源:大众日报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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