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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行办法》问答——网上名称注册
来源: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和管理中心网   日期:2016-03-25   浏览量:

 

    1、《暂行办法》中网上名称管理的范围包括哪些?
 
  面向的主体机构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中文域名、英文域名和网站名称。
 
  2、社会组织包括哪些?在哪里注册网上名称?
 
  社会组织是指社会团体、群众性自治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国际公益组织、从事公益性服务及其他非营利性单位或组织。社会组织的网上名称,目前也是通过当地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进行注册。
 
  3、《暂行办法》中所指的网上名称包括中英文域名和网站名称,网站名称指的是什么?
 
  网站名称是指用于网站识别的字符标识,通常为网站首页的页面标题。网站首页的页面标题显示在浏览器标签处。在网页HTML代码中,网页标题位于标签title之间。例如,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网站名称是“中国机构编制网”(如下图)。
 
 
 
  4、一个单位是否可以有多个网站名称,注册多个域名?
 
  单位、网站、网站名称和域名的对应关系为:一个单位可以有多个网站,每个网站可以对应多个域名,但每个网站只能对应一个网站名称。
 
  5、如何注册网上名称?
 
  对于新用户而言,步骤如下:
 
  (1)填报注册单位的基本信息;
 
  (2)提交网上名称申请,网上名称包括域名和网站名称;
 
  (3)对申请单位的主体资质进行认定,对网上名称命名的规范性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注册单位办理缴费并获取发票;
 
  (5)网上名称注册成功。
 
  对于已有域名的注册单位,申请网站名称步骤如下:
 
  (1)注册单位使用已有账号登录系统;
 
  (2)提交网站名称申请;
 
  (3)对申请单位的网站名称命名的规范性进行审核;
 
  (4)网站名称注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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