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编制管理     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机关建设     学习交流  
·关于印发《2017年度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槐荫区建筑建材管理处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济南市槐荫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编制常识
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体制、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地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
日期:2016-03-10   浏览量:

 

    1、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体制
    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的体制,就是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制定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各级机关、各部门的任务和职责;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各部门的编制总额;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工作部门和中央各部、委司局一级机构的设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领导和集中管理本地区编制总额;具体安排本地区的编制;审批下一级国家机关工作部门和本级各部门的内部机构;管理本地区所属各部门的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单位的机构编制。
    2、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
    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是国务院负责机构改革和管理机构编制的综合、协调、监督机构,负责全国机构编制工作的业务领导和宏观指导。
    3、地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
    地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是地方党委、政府负责党政群各机关的机构改革和管理机构编制的综合、协调、监督机构,负责本地区的机构编制工作。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 邮编:250117 联系电话:0531-87589174
ICP备案号:10200544 联系邮箱:dzzwz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