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的事业单位。认定行政职能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这类单位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各地制定地方性法规时不得规定将行政职能转由事业单位承担,已经写入的,应当逐步清理。